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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01-29 来源:网络
(2022年上海市中共上海委党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
【#招聘#导语】2022年上海市中共上海委党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已发布。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是上海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上海市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上海行政学院是上海市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根据校(院)职能定位以及学科发展、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校(院)教研部门计划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急需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等高端人才以及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无忧考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高端人才招聘
(一)招聘对象
校(院)招聘的高端人才须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可申报校(院)博士毕业生岗位)。
(二)招聘岗位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党的建设、公共管理学、社会学、领导科学、城市管理等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
(三)报名条件
1、领军人才的主要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一类领军人才:
①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
②在学术机构任职者;
③担任哲学社会科学全国性一级学会副会长及以上;
④教学教师、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以及其他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相当重要学术成就和影响的国内外公认的知名专家。
以上专家或教师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其研究方向要与校(院)学科规划及发展相一致,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二类领军人物人才:
①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
②省部级优秀专家、特聘教授;
③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以及其他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和影响的国内外公认的知名专家。
以上专家或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研究方向要与校(院)学科规划及发展相一致,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2、学科带头人的主要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内重点高校(“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特聘教授。
其他申报者原则上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①担任哲学社会科学省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②近五年内主持完成过或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③近五年内在本专业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获得过省(部)级政府颁发的三等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决策咨询奖等奖项(第一作者成果);
④列入省(部)级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⑤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较强的教学能力;
⑥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教学科研骨干的主要条件
引进对象需满足下列条件:
①近五年在本专业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质量较高的学术专著;
②近五年主持过或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③已成为所在单位教学科研骨干,或列为教学科研骨干培养对象;
④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较强的教学能力;
⑤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或具有副高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者,学位学历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四)相关待遇
校(院)将为引进的高端人才安排过渡住房,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协助安排配偶工作等(具体待遇面议)。
二、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教研人员
①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②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出站的博士后;
③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④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决咨能力。
2、博士后研究人员
①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②具有博士学位或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生,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能超过3年;
③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④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⑤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决咨能力,具备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招收计划
主要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党史党建、公共管理、社会学等学科应届博士毕业生若干名,博士后研究人员若干名。
(三)相关待遇
1、为新进教研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安排过渡住房,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
2、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我校师资博士后计划。
3、为新进教研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合适的生活保障和研究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请有意应聘的人员将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信息发送至。
(二)资格审查
校(院)将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确定面试名单。
(三)考核程序
由校(院)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试讲和答辩,考核结果将通知本人。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和面试资格。
(二)请填写常用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边王老师右边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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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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