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时间:2023-08-30 来源:网络
(深圳市2020年住房补贴取消及2021年新引进人才补贴政策)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删除了《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中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已无继续执行依据,决定予以废止。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0年3月7日之后我市新引进人才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7日
2021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补贴政策
市补贴全称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市补贴:
全日制学历:
本科:1.5万硕士:2.5万博士:3万
领取要求:
1、本科30周岁以下、硕士35周岁以下、博士40周岁以下
2、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3、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4、获得深圳户口即日起之后一年之内都可申请,超过一年未申请资格将作废。
5、整个补贴申请时间大约需要2-3个月,具体以各区人社局发放时间为准;
6、国内硕士及以上学历申请补贴,必须得有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才能申请补贴(留学生不需要)
特别提醒:
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比如91年生人只要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落户,成功拿到深圳户口之后一年以内都是可以申请补贴的,即使已经到了2022年(因为还在落户成功一年以内)依然可以申请补贴。
区级补贴详细解读
深圳人才补贴金额在元~元之间;
龙岗、宝安、盐田、龙华、大鹏新区都有对应的区补贴。如果你落户在这些区的任一个,可查看一下自己是否符合领取该区区补贴的要求。
一、宝安区
宝安区有两个补贴,分别是宝安区区补贴和宝安区世界知名大学应届生奖励补贴
宝安区区补贴
全日制学历:
本科:1.5万硕士:2.5万博士:3万
领取要求:
1、已获得市补贴
2、社保关系和用人单位注册地及缴纳税登记地都在宝安区
3.在市补贴发放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世界知名大学奖励补贴
全日制学历:
本科: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5万元
领取要求:
1、毕业于世界知名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前一年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综合排名达到前500名
2、社保关系和用人单位注册地及缴纳税登记地都在宝安区
3.与宝安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需要在宝安区工作一年
4、入户一年内提出申请,超过一年资格作废
二、龙华区
龙华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龙华区区补贴
全日制学历:
本科:1.5万硕士:2.5万博士:3万
领取要求:
1、已获得市补贴
2、社保关系和用人单位注册地及缴纳税登记地都在宝安区
3.落户后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社保
4.未享受过任何住房优惠政策,未享受过相关补贴政策
三、大鹏区
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大鹏新区区补贴
全日制学历:
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
领取要求:
1、已获得市补贴
2、社保关系和用人单位注册地及缴纳税登记地都在宝安区
3.落户后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社保,两年内不存在跨区调动的情况
4.申请人为非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在取得人才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超过2年资格作废
四、盐田区
盐田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盐田区补贴
全日制学历:
本科:1.5万元硕士:2.5万元博士:3万元
领取要求:
1.盐田区户籍,在盐田工作及依法缴纳社保三个月及以上;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在取得人才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超过2年资格作废
注意事项:
1、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2、新引进入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五、坪山区
2020年新增坪山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本科生在坪山区,也是有人才引进补贴,甚至比标准补贴要更多
坪山区补贴
全日制学历:
本科:2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领取要求:
1、具有坪山区户籍
2、在坪山区就业或者创业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4、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判断点。
5、获得坪山区户籍之日起,在坪山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且在获得坪山区户籍之日至申请补贴款项之日社会保险关系一直在坪山区等等。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