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时间:2023-01-13 来源:网络
(深圳新生儿入户预约)
深圳新生儿入户办理可以在网上预约啦!本文为大家介绍深圳新生儿入户预约指南。
一、预约方式
预约平台提供全市公安分局及派出所户政业务的预约服务,用户可预约14日以内的工作日时间,按业务或受理点进行预约。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电话预约
客户服务预约电话:114
群众拨打电话,提供申请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2、网络预约
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户政业务预约平台”网站(
进行网上预约。
3、智能手机客户端预约
手机用户下载APP软件: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户政业务预约平台”网站(
点击右上角“深圳警民通”进行下载。
二、实名制注册
1.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均采取实名制注册,用户首次预约必须注册办理人的真实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及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
2.电话注册和网站注册时,一个手机号只能关联一个有效证件号。手机短信验证预约流程的重要环节,如未通过验证,用户将无法成功预约,故请务必填写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3.用户到受理点取号办理业务时必须出示与预约实名信息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否则受理点不予受理。
三、预约流程
1.注册及登录
首次使用本平台需注册。进入网上预约平台首页,点击最上方“注册”按钮,进入“注册深圳市公安局户政业务预约平台”,请您填写真实、正确的基本信息,并请您牢记设定的“个人密码”,填写完成并核实无误后,点击“立即注册”按钮即可成功注册。然后,在首页最上方填写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及密码即可登录。
2.选择我要预约:
进入网上预约平台的我要预约。选择从“业务开始”或“从受理点开始”。
3.选择预约业务类型:
进入“预约业务分类”选择页面后,点击“预约业务分类”下拉菜单,选择您要预约的业务类型,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业务须知”页面。
4.阅读业务须知:
进入“业务须知”阅读页面后,请您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然后点击“我已阅,继续预约”按钮,进入“现在预约”页面。
5.选择办理日期和预约时间:
进入“现在预约”页面后,请您选择预约日期和预约时间段,点击“预约”按钮,即完成预约。
6.打印预约单:
预约完成后,系统网页显示“恭喜您预约已成功提交”,可以打印信息单。同时,系统会及时将信息发送到您注册的手机上,此次预约结束。预约成功后,请您妥善保存"预约成功短信和预约受理号",以便随时查询和取消预约信息之用,同时也是您用于办理业务的凭证之一。
7.携带材料前往受理点取号办理业务
请申请人按预约时间,携带身份证或预约单及相关材料(按业务指南要求),前往公安机关各受理点取预约号办理业务,请您严格遵守预约时段要求,过期、过号作废,并视为爽约。
8.特别提示
如果您未收到或丢失"预约成功短信和预约识别码",可登录预约平台网站的"个人中心->预约信息->已预约记录"中找到相应的订单查看详情,或者拨打114客服电话协助查询。
四、查询、取消预约
1.如您需要查询预约,请在网上预约页面,在“查询预约信息”位置按照提示填写相应信息,点击“查询”按钮,进入“查询预约”页面,按您的需求进行相应操作即可。
2.用户在规定的取消时限内可以取消预约号,超过取消截止时间系统将限制用户取消,一般截止时间为预约的前一天下午18:00点,预约当天不能取消当日预约号。进入"个人中心",或拨打114客服电话进行查询、取消预约操作。如果您在办理当天不能前往受理点办理,请提前取消预约,否则会因造成号源的浪费,影响其他用户的办理而被记录爽约档案,由此会影响到您今后的预约行为,请您谅解。
五、预约限制
为了防止号源浪费,满足绝大多数市民的最大利益和公平性,预约平台采取了预约限制。同一用户在同一业务未办理或取消之前只能预约1次,办理完成或取消预约方可进行同一业务的再次预约。
六、爽约的判定及处理
爽约是指用户未按规定的取号时间到受理点取号,且超过预约时间未能按时办理业务即视为爽约,该预约号源自动作废。半年内无故爽约累计达到3次的爽约用户将自动进入系统爽约名单,自最后一次爽约之日起半年内将无法进行预约。
七、账户信息管理
1.请保证您的预约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用错误信息,或虚假信息预约,不仅在受理当日影响您取号办理业务,同时也会影响到您今后的预约行为。
2.注册用户如名下存在未按时办理业务的预约时,无法再次申请相同业务的预约,请先取消当前有效预约再申请预约。
3.预约平台不支持同时修改姓名和证件号码的申请。(注:该申请等同于注销,请按注销流程办理)
4.如遇"无法登陆"等特殊情况,用户可拨打0755-协助解决。
5.为保证注册用户信息安全,申请人工协助处理修改注册信息或注销时,须提供用户本人注册时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敬请理解!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